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检验检测中心: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现将《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实现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全流程整合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三)确保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80%以上,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以下简称信息股):信息股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股室,负责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组织开展年度双随机抽查,统筹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全年抽查任务,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年度双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股:负责结合本部门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完善和修订《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实现随机抽查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三)各业务股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抽查检查的方案制定、检查对象名录库、业务指导、督查、数据统计等工作,完成股室抽查任务。
(四)各市场监管所:及时认领抽查任务,完成年度“双随机”检查、录入、公示、文书归档等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步骤
(一)印发年度抽查计划
根据各业务股室报送的抽查计划,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了《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信息股于3月底前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发布并公示抽查计划。
(二)规范组织抽查检查
除特殊情况外,各双随机抽查任务的牵头股室要按照抽查计划于2025 年5月31日前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并派发检查任务。制定抽查方案时,要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经营主体设定不同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实现差别化、精细化监管。要尽可能剔除本年度已抽查过的监管对象,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为避免年底突击完成检查任务,造成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质量下降等情况,各牵头股室要及时组织开展检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任务。
(三)实施抽查及结果公示
各部门要及时认领双随机抽查任务,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抽查检查。要根据抽查任务相互协作实施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在每次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并公示,确保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信息股要及时通报各部门抽查计划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双随机抽查,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台账,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在监管工作中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强化结果运用。各执行检查的部门要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汇总到对应的牵头股室,以便牵头股室开展统计分析,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着力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在实施随机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附件: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 时间 抽查 比例(或户数) 牵头检查 股室 配合检查股室 实施检查单位 备注 一般 事项 重点
事项1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分级分类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情况的检查 企业
√ 4月至11月 注册登记企业总数的2%(乐山市抽取标准)信息股 法规股 价广股 各市场监管所 乐山市统一抽取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商标使用行为人 商标使用行为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人 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2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4月-10月
100%(乐山市抽取标准) 信息股
信息股 乐山市统一抽取
3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价格监督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 3月至11月 100% 价广股 价广股
4 转供电主体价格监督检查 明码标价、转供电政策执行及其它价格行为的检查 转供电主体 √ 3月至11月 20% 价广股 价广股
5 教育培训机构价格监督检查 执行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3-11月 3%(乐山市抽取标准) 价广股 各市场监管所、价广股 乐山市统一抽取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计划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重点、非重点检查使用单位 √ 3月至11月 100%(乐山市抽取标准) 特设股 特设股、各市场监管所 乐山市统一抽取
7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加油机、电子秤、“民用三表”等在用计量器具使用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4月至11月 20% 质量股 检验检测中心 质量股、检验检测中心 采取线下随机抽取方式开展监督抽查。
8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4月至11月 60个批次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乐山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采取线下随机抽取方式开展监督抽查。
9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 4月至11月 10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
10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在全国标准信息平台上公示的 企业标准、 团体标准 √
4月至11月 8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 抽查对象为标准,以标准数量为基数,线下抽取。
11 能效标识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 能效标识和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生产、销售能效标识和水效标识相关单位 √ 3月至11月 10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12 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月至11月 4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
13 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单位现场、证后监督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月至11月 20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
14 有机产品监督检查 有机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月至11月 10户 质量股 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股
15 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抽查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医院、药店、母婴用品店、超市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 4-11月 5户 食品股 食品股
16 食品销售安全 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 √ 3-10月 10户 食品股 食品股
17 网络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 √ 3-10月 2户 食品股 食品股
18 市场在售食品 监督抽检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情况;2.食品进货查验情况;3.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情况;4.抽样检验市场在售食品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 市场在售食品 √ 5-11月 800批次 食品股
食品股 抽查对象为食品,采取线下随机抽取方式开展监督抽查。
19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查 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网络餐饮服务等情况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 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3-11月 10户 食品股 食品股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 3-11月 14户 食品股 食品股 此任务不包含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已纳入部门联合抽查。
20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3-11月 1% 食品股 质量股 食品股、质量股 乐山市统一抽取
21 专利产品(商品)监管抽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市场销售商品(产品) √ 5-11月 1% 法规股 乐山市统一抽取
说明:1.请股室按对口业务科室要求和监管需要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可细化到具体行业;
2.如涉及多个业务股室的检查任务,由牵头股室协调制定;
3.所报计划均需在检查时间内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双随机”模块完成组织实施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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