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 1 | 信LHDB2018110601 | 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堰村3组养殖场(养猪)距离反映人居住地100米左右,该场至2008年修建,2009年喂猪,9年期间,两家一直居住在臭气熏天、苍蝇满屋的环境中,曾向新堰村村委和乐都镇人民政府和峨眉山市环保局反映过数次,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们一直敷衍至今 | 峨眉山市 | 大气 | 2018年11月7日,峨眉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乐都镇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乐山市农业局对案件进行了督导。 基本情况: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埝养殖场属规模养殖场,不属于我市禁养区范围,目前与峨眉山市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合伙经营。该养殖场于2009年1月取得《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2009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2012年4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现场调查情况:1.“养殖场(养猪)距离反映人居住地100米左右,该场至2008年修建,2009年喂猪”问题: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养殖场于2008年修建,2009年投用从事生猪饲养,反映人房屋位于该养殖场100米范围内,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2.“9年期间,两家一直居住在臭气熏天、苍蝇满屋的环境中”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已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无外排现象,但因发酵池未密封、干湿分离场地墙体封闭不到位,场内存有两个废弃氧化池,故存在一定臭味。业主场外消毒较少、覆盖面不够,存在滋生苍蝇隐患,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3.“曾向新堰村村委和乐都镇人民政府和峨眉山市环保局反映过数次,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们一直敷衍至今”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接到反映后,峨眉山市环保局、农业局和乐都镇3次现场联合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场地消毒、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根据投诉人诉求,峨眉山市农业局、乐都镇人民政府与新堰村村两委先后5次组织新埝养殖场业主和投诉人进行调解,但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举报人反映的“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属实,“一直敷衍至今”的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责任领导: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建平;责任单位:峨眉山市农业局;责任人:峨眉山市农业局局长江德伦。 主要措施:1.改善环境。一是对发酵池进行密封处理;二是增加干湿分离场墙体封闭高度至彩钢棚位置,同时新砌一堵墙,实现三面有墙,且开口不得朝向村民居住方向;三是将原废弃氧化池中废水排空,待池底粪渣晾干后整体填埋;四是继续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和雨污分流,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所有粪污不外排;五是坚持每日清扫、消毒,完善消毒日志,同时扩大清扫、消毒范围至养殖场外20米。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0日前。2.依法调解。按照既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保障企业发展的要求,做好养殖场和农户间关于环境影响补偿的协调工作,积极化解矛盾。责任领导: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建平;责任单位:乐都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乐都镇人民政府镇长邓劲松。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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